工商等多项新政节后落地:网店逾期不退货将遭罚来源:中新网 浏览:1778次 时间:2015-02-23
羊年新春过后,中国房产、财税、工商等领域一批新政将密集实施,助力经济健康发展、改革深入推进,给民众带来更多利好。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,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进行了规范。 网店逾期不退货将遭罚 根据新规,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,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,或以消费者已拆封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,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,将依法受到处罚。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泄露也是《办法》的亮点。2014年中国排名第一的酒店机票预订网站“携程网”曾违规存储并泄露用户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及支付密码等关键个人信息,一度引发民众恐慌。 《办法》规定,未经消费者同意,经营者不能收集、使用以及向他人泄露、出售或提供其身份证件号、收入和财产状况、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,也不能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。 此外,根据《办法》,以虚假的“清仓价”“甩卖价”“最低价”“优惠价”销售商品或者服务,现场说明和演示弄虚作假或引人误解,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 起网名不能再“任性” 3月1日起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》将正式施行,微博、微信、QQ、论坛等账号将被划上9条“底线”。 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徐丰透露,现在中国账号乱象日益突出,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,如“普京”“奥巴马”,还有网民自名为“中纪委巡视组”,“花样百出,愈演愈烈”。 根据规定,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名称需遵守9条规矩,包括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;不得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;不得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;不得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内容等。如有违反,账号将被限期改正、暂停使用直至注销。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,此次整治行动的一个目标是“看到别人上网的名称,是不恶心的,不乱的,是舒服的”,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。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wanzhanhui.com/artinfo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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